《2014年完善市场流通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09.07.2014  12:28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2014年完善市场流通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就我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提出时间表:本月底在全省推行先照后证登记制。

  

   力争9月底在全省推行外企直接登记

   在厦门、泉州、漳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福州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保税区、福州台商投资区等地区试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后,《方案》提出,7月底在全省推行先照后证登记制。

  《方案》还表示,将平潭综合实验区试行的台商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企业直接登记制向实验区所有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拓展,并延伸到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以及福州市的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保税港区、福州台商投资区等国务院批准的开发区,允许试点区域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免于提交审批机关文件,直接到工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其他非试点地区成熟一个、报批一个,力争9月底前在全省推行。

  此外,待国家工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统一下发执行后,全省内外资企业将同步启动电子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

  

   在榕试点连锁平价商店

   就完善政府对市场价格调控机制,《方案》提出进一步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在福州开展连锁平价商店试点工作,到年底前全省再建成140个规范化运营的平价商店。

  《方案》提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建立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启动或中止制度,改进价格临时补贴标准计算方法,全省在7月初前完成联动机制完善工作。

  加快建设“12358”价格举报受理信息系统,确保在年底前实现全国四级联网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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