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等应急预案推进协调机制建设

16.05.2016  12:59

  我国的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法制正在积极完善中,在过去五年间,其所发挥的作用被一系列锐减的数据所证实。

  《法制日报》记者从民政部获悉,与“十五”和“十一五”时期历年平均值相比,“十二五”因灾死亡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倒塌房屋数量、农作物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减少86.7%、22.6%、75.6%、38.8%、13.2%。

   27省份成立省级减灾委员会

  政府在防灾减灾中无疑占据主体地位。据国家减灾委员会秘书长、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介绍,“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灾害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减灾救灾领导体制进一步确立,在历次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处置中得到检验。

  据了解,国家减灾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不断强化,全国27个省(自治区)成立省级减灾委员会,90%以上的市、82%以上的县成立了减灾委员会或综合减灾救灾协调机构,部分省份成立了减灾委专家委。多部门救灾应急联动机制、灾情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救灾工作效率、效能显著提升。

  有关减灾救灾的制度近年来密集出台。云南、江西、贵州、安徽、湖北5省相继制定出台《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了法律保障。

  民政部推动国办重新修订《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了救灾应急工作组规程,多次修订完善救灾应急、冬春救助等工作规程,各地结合实际修订本级救灾应急预案,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不断增强。

  民政部还研究制定了《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印发实施了加强灾害评估、心理援助、装备建设等多个指导意见,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8部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减灾救灾重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00个

  窦玉沛透露,今年将修改完善“关于推进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从灾害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律规范体系等方面推进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行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试点示范。加强跨部门协作,推动应急避难场所、社区综合减灾等部门联合规章的研究和制定。

  推进多灾易灾地区地市级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指导各地创建2016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00个。完善灾害保险制度,扩大农房保险、农业保险、巨灾保险制度等覆盖和试点范围。

  为妥善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还将修订完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等应急预案,推进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的协调机制建设,指导地方开展救援救助工作。

  研究调整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提升灾后道路抢通、通信保障、物流运输、医疗防疫、应急产品供应等措施的应急保障水平。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能力建设,提升防灾减灾科技支撑水平。规范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