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创新安置帮教模式 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就业

27.06.2017  15:30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置帮扶政策,均衡各地安置就业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安置就业基地功能作用,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率,福州市尝试推行刑满释放人员跨县(市)区安置就业。要求各县(市)区了解本辖区安置就业基地岗位需求情况,并按要求填写《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岗位需求统计表》。在充分掌握本辖区内未就业刑满释放人员现有技能和就业意向后,将相关情况告知辖区内有就业需求的刑满释放人员。

      刑满释放人员有意向跨县(市)区就业时,司法所会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至县(市)区安帮办,县(市)区安帮办会及时与就业基地所在县(市)区安帮办联系,并做好衔接工作。

      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就业不仅能帮助他们重返社会而且有利于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构建社会的和谐和稳定,要有全市一盘棋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密切协调配合,强化工作责任,积极协助安置就业其他县(市)区刑满释放人员,实现局部与全局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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