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黄玉治局长对福建煤矿安全工作提出五项要求

15.11.2016  13:03
   11月7日-10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为组长的国务院第六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察组一行7人对福建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开展督查,在产煤大市三明督查期间,抽查了永安煤业公司仙亭煤矿,随机抽查了大田汤泉加魁煤矿(停产)和笔架山煤矿(关闭)。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黄局长提出了以下五项要求:
      1.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些列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一是强化红线意识,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指出责任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要落实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落实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结合实际,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重点做到8查:一查煤矿超层越界,二查煤矿复工复产验收,三查去产能和淘汰退出,四查矿井“六大系统”特别是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五查采煤工艺和方法,六查超能力生产,七查通风系统,八查安全生产投入。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3.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一要创新理念抓整治,二要标本兼治抓整治,三要结合年末岁初特点抓整治。
      4.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三位一体”安全预防管理体系。
      5.切实做好去产能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二是严格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四是持续推进安全基础建设。
      在仙亭煤矿检查结束后,黄局长再次强调,企业一定要确保安全投入,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指出 “思想麻痹是最大的隐患,认识不到位是最大的隐患”。(安全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