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监局要求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10.08.2016  16:13
  

      日前,记者从8月9日召开的全省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获悉,自去年9月21日烟花爆竹职能由福建省公安厅正式移交福建省安监局后,近一年来,在全省各级安监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确保了辖区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稳定。

    据介绍,截止目前,全省各设区市级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移交工作已全部完成;县区一级的监管职能也已大部分移交。个别目前尚未移交的县区,可望于下个月(9月)底前全部完成。各级安监部门在职能移交后,大部分设区市安监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理顺关系。积极主动搞好工作衔接,抓紧摸底调研,掌握实情,全面开展工作,严格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各地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此次会议上,结合全省实际,福建省安监局要求,各地要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强化做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对不符合规定标准和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运用流向信息系统网上监督和实际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检查频次,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违规行为付出更高代价、尝到苦头、受到惩戒。进一步加强检查抽查,督促指导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做好标准化提升工作,对管理滑坡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降低或撤销达标等级,并督促落实整改,重新评审认定。

    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一是切实落实县、乡两级基层政府的责任,真正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建立举报奖励专项经费,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兑现举报奖励等方式,营造有利于“打非治违”的社会氛围,发动群众主动检举揭发违规活动和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查处打击烟花爆竹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追踪溯源,依法严格处罚和责任追究,对构成犯罪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行为,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三是在“打非治违”过程或其他执法过程中收缴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如不是作为证据保存的,要及时联系公安部门及时销毁,不要一直积压,造成量大难存或二次违规储存。(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    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