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安监局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制度
20.04.2016 18:19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该制度将信息上报工作纳入干部年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依据之一,规定宣教中心干部应完成在县级以上有关媒体上报发表信息每月2条的任务,其他各股室、大队、中心干部任务为每季1条。同时实行奖励制度,本局干部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在规定渠道发表的信息按每条县级30元、市级50元、省级100元、国家级2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信息上报发表情况每季一通报、奖励每季一兑现。
该制度对上报的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提出要求,要求上报的信息要以总结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关精神的主要工作思路、措施、成效,反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交流安全工作中新的成功做法、经验等为主要内容,报送力求及时、准确、真实、深刻,做到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文字通顺。(长汀县安监局)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4.2016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