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溪县教育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县贯彻实施意见,根据《安溪县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要求,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一、2015年进展情况
1.推进简政放权,强化制约监督。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权力清单,抓紧做好取消、下放、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保留行政权力29项、公共服务2项,取消减少行政权力6项、公共服务27项,取消减少事项超过50%,向“大道至简”又迈进一大步。同时,对“两张清单”共31项涉及的前置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项目一律取消,做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对本局监管44个事项、多部门监管3个事项,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列负面清单,再造流程、再提效能,杜绝审批“长征”,打造负责任、效率型机关。
2.推进学法用法,加强普法宣传。今年是“六五”普法检查验收之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关键之年。局机关各股、室、站和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把重点对象学法工作作为创建“法治安溪”重要内容来抓,把普法教育纳入学校管理和教师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局机关干部和学校教职员工学法注重结合单位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加强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注重学用结合;青少年学生学法注重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切实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教育。12月上旬,局领导班子还分别深入安溪一中、安溪六中、实验小学等学校参加师生晨读宪法活动,以上率先,努力提升教育系统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
3.宣传信访条例,促进系统稳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局机关、学校干部,使广大干部全面领会,准确把握,正确运用。局机关利用周一学习例会,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信访条例》、“信访路线图”,做到政策清楚,处置明白,程序规范。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认真组织学习,并开展好宣传活动,确保传达、落实、要求到位。二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下发开展宣传工作的《通知》,印发“信访路线图”至每所学校,让“信访路线图”深入人心,同时要求学校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方式灵活的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还通过对外电子屏幕积极宣传《信访条例》,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服务,拓宽渠道。组成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让教师有畅通的诉求渠道,并组织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做到发现矛盾具有预见性,处理问题具有前瞻性。
4.推进政务公开, 打造阳光教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行政,民主管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化“四个注重(注重组织机构规范化,注重基础工作制度化,注重公开载体多样化,注重公开内容全面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本局机关办公楼前设立的“政务公开栏”和安溪教育信息网站等方式,对教师招聘、人员职责分工及行政执法内容(如执法种类、审批条件、规费或处罚、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及时进行了公示(累计达44份),积极告知办事群众,增加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全力打造阳光教育。
二、2016年工作重点
1.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将进一步引导各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依法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机制;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凡是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事务,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都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和 校长(园长)专业标准 ,树立先进的学校治理理念,实现学校治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提升学校品质品位。
2.健全信访举报处理机制。一是落实管理责任。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局纪检组具体抓,分管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切实做好信访举报件管理和保密工作。二是加强内部防控。局纪检组将针对本局信访举报件的台账归档、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以及相关信访、来访办公场所保密建设的情况,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整改,防患于未然。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根据纪检监察部门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举报的各项工作环节,做到信访举报件流转全程留痕、去向清楚,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办理权限,对信访信息系统的使用严格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同时,强化责任追究,防止出现泄密、失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