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使用非国标校车将吊销办学许可证

19.01.2015  12:58

  日前,安溪县教育局下发通知,通过强化培训、强化管理、强化问责,整治校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安溪县将对每辆违规校车所在幼儿园园长及校车驾驶员进行约谈并责成书面报告整治情况,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取消低收费幼儿园补助资格。

  安溪将持续开展全县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严明奖惩,确保校车安全。强化校车管理人员、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等校车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每日对校车从业人员给予安全提示,每学期落实不少于三次的面对面教育培训,提升校车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此外,安溪将强化问责,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及按原规定进行通报、约谈外,凡使用非国标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者,一律吊销学校办学许可证(含临时办园许可证);凡一学年内存在同一辆校车交通违法违规(含GPS动态监控情况)受通报4次或受处罚3次及以上者,或者同一幼儿园各校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累计受记12分及以上者,该幼儿园将被视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办学许可证年检不予通过,届时将按无证幼儿园处理;凡同一辆校车多次违规不纠正者将责令学校更换驾驶员,建议交警部门取消该驾驶员校车驾驶资格,必要时建议吊销校车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