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道安机构名称及补充调整部分成员的通知
根据《关于省级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清理结果的通知》(闽委办发〔2015〕7号)精神,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6号)要求,为加强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此同步更名。同时结合“三年提升工程”工作和我市人事变动实际,对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补充调整,领导小组人员随领导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工作变更自动变更,不再报批,不再行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尤猛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副组长:严可仕 市政府副市长
阮孝应 市政府副市长
潘东升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杭 东 市政府副市长(负责日常工作)
成 员:徐 强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陈希治 市交通委主任
黄济霖 市经信委主任
陈 路 市城建委系统党委书记、副主任
林 坦 市城管委主任
唐 希 市教育局局长
林中麟 市财政局局长
陈仁德 市安监局局长
陈忠霖 市农业局局长
陈宗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原工商局、质监局合并)
范建敏 市商务局局长(新增)
罗蜀榕 市规划局局长(新增)
潘 威 市旅游局局长
冯 玲 市气象局局长(新增)
曾 晖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兼)
魏荣华 福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支队长(新增)
严南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政委
李亦仁 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市委新闻协调办主任
方晓东 福泉高速公路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新增)
程辛钱 罗宁高速公路公司董事长(新增)
杨中明 省高速公路公司福州分公司副经理(新增)
二、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徐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陈仁德兼任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曾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政委严南华、市城管委副主任葛宏鹏、市安监局总工程师叶军、市农业局党组成员钱友华、市交通委副调研员邓文杰任副主任。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政委严南华负责。
附件:1.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
2.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
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