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部署安排第三季度煤矿安全重点工作

27.07.2015  19:33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第三季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池市长在会议上强调提出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五到位”要求,深刻吸取永定区培丰“6•27”事件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问责到位。
      二是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产煤县(市、区)煤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煤矿企业组织开展全面、逐矿的安全大检查,防止应付了事,流于形式。市煤炭管理局将针对证照情况、生产布局、水害治理、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设备、带班下井、地面巡查、在建煤矿的审批情况等九项重点内容进行逐矿复查。
      三是加强淘汰关闭矿井过渡期安全管理。各产煤县(市、区)煤管部门要将列入2015年淘汰关闭计划的矿井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防止该类煤矿在关闭过渡期发生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违规开采防隔水煤柱和乱采乱掘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做好水害防治工作。各产煤县(市、区)煤管部门对水害防治重点矿井、重点区域(包括可疑积水区、周边情况复杂的矿井及列入淘汰关闭的矿井),要实行重点盯防,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督促矿井落实防治水必知必会、有疑带薪停产撤人、报告核实奖励三项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在汛期台风强降雨期间,必须严格执行“雨大停产撤人”制度,并落实雨季“三防”值班值守工作。
      五是做好高温气候条件下的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三季度气候高温炎热,容易滋生负面情绪,人员处于易怒易躁状态,各产煤县(市、区)煤管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加强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井下一线工作人员的情绪稳定,做好“一通三防”、顶板管理等各项安全工作,并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按要求进行演练。
      六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监管执法。深刻吸取三明大田后洋煤矿“6•30”透水事故教训,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发现煤矿企业未按要求进行四大件检测、未按闽煤安监监察〔2014〕22号文要求开展水患调查的,要责令停产整改。注重采用“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形式,对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绝不能心慈手软,必须依法从严查处。
      七是持续抓好廉政建设工作。市、县(市、区)煤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检查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并按要求填写廉政监督卡,接受煤矿企业的监督,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龙岩市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