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7.09.2014  12:25

             东快讯(记者吴静)昨日下午,《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明确省、设区市的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用地难是当前中小企业创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条例》为此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统筹规划中小企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支持创办中小企业。此外,《条例》在资金上明确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明确省、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资金要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