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委办要求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12.05.2015  18:36
    

5月5日,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5]5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目前,我省已进入汛期,高温、暴雨、雷电、台风等极端天气逐渐增多,自然灾害极易引发次生衍生事故。据省防汛抗旱形势会商会议分析,今年5~6月份我省部分地区可能出现较强持续性暴雨过程,闽江上游出现较严重洪涝的概率较大,预计登陆和影响我省台风约6个,并有秋台风登陆或影响我省,防汛防灾形势依然严峻。

福建省安委办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暴雨、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部署安排,强化督查检查,强化监察执法,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各类自然灾害预防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同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此外,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调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搞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科学、有效处置。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

 

突出6大重点,强化排查治理

危险化学品方面: 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油气长输管线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等情况的,要采取相应的工程防灾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烟花爆竹方面: 要切实落实防雷电、防汛、防构筑物倒塌等有效措施,防止雷电和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矿山方面: 对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威胁的地下矿山,要查清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水库河流、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预报有强降雨时,要立即停产撤人;要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查、排查。对露天开采矿山企业,要对排水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排水系统通畅。要加强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的检查,尤其是对危险库、无主库、停用库的巡查检查,实行在线监测并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监控制度。

建筑施工方面: 要组织对施工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等建筑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严禁只考虑施工成本,冒险就近宿营,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

交通安全方面: 要加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对存在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危险的重点地段和存在被冲毁危险的重点部位,要加大巡查和监测,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立即阻止车辆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渔业船舶方面: 要提前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完善各项措施,必要时及时撤出海上作业人员,确保万无一失。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中国安全生产报   沈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