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安委办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12.04.2016  20:24
     针对今年全国汛期提前和全省连续强降雨天气等情况,沙县安委办日前下发《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从五个方面要求切实加强全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切实提高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明确汛期安全生产责任,查找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努力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二是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以防范洪涝灾害、地质灾害、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为重点的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重点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设施、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巡查监控、隐患排查和预报预警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和联合执法。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和联合执法活动,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肃处理。

  四是建立预报预警工作机制。要求县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建立汛期预报预警工作机制,研判汛期安全形势,及时通报和发布相关信息,及时提醒各级各部门做好应对工作;要求县安监、国土、住建、交通、旅游等部门要根据预警预报天气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督查,防范事故发生。

  五是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接报、处置和上报各种信息;要求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做足准备,备好救援物资和设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沙县安监局  陈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