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农林水局部署村集体存款账户清理工作

29.07.2014  00:52
      针对晋安区部分村集体银行账户设立混乱的情况,晋安区农林水局于7月18日召开全区经管工作会议,重点对清理全区村集体存款账户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榕晋农林水【2014】113号),通知要求:村集体只可开设一个基本结算户,另设立一个征地补偿费专门账户。各村集体要将所有非规定账户的资金全部转到依法依规设定的基本结算账户、征地补偿费专门账户。同时为保证村集体资金不受损失,非规定账户中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待到期时必须转入指定账户。各村居务必在8月20日前完成对村集体存款账户的清理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清理的村居将按规定移送区纪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