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安办“八项制度”确保“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取得成效

02.09.2014  19:00
    

厦门市安办“八项制度” 确保“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取得成效:

一是定期报告制度。收集整理各区、各行业部门每月上报的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网上申报数、评审完成数等情况并上报省安办。

二是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向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工作进度情况,每季度发布工作落实情况,相互交流学习,促进整体创建工作。

三是走访调研制度。由市领导小组带队组成工作组到各区、各行业部门进行走访调研,及时了解各单位好的工作经验做法,共同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困难。

四是指导服务制度。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级各部门联系考评专家,到各基层企业和生产第一线进行面对面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落实标准化达标工作。

五是联络员会议制度。建立“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联络员会议制度,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具体人员负责标准化工作,负责日常工作沟通联络,研究完善标准化工作各项建议。

六是信息化管理制度。建立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横向和纵向互联互通,实现全市标准化工作实时动态管理。

七是考核督导机制。把“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半年、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适时组织工作组进行督查督导或各成员单位交叉检查。

八是年度总结表彰制度。每个年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总结工作,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厦门市安监局 许玮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