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红线意识刻在心上 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漳州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05.06.2018  20:42
  

      日前,由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我国首部安全生产领域党内法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正式印发。《规定》围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条分缕析,明确界定,既严格追责问责,又注重表彰奖励,构建了一个科学定位、合理分工、协同一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规定》出台后,漳州市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多项举措,全力学习贯彻《规定》。一是深入组织学习。5月4日和7日,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常委会、常务会议专题组织学习《规定》,并要求各地把《规定》当做学习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生动教材,深读原文、吃透精神,真正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积极响应,纷纷组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规定》,其中:云霄县政府专题举办《规定》培训班,辖区10个乡镇(开发区)党政领导、安监站长和县安监局全体干部集中学习研讨《规定》。目前,全市上下正掀起学习、贯彻《规定》的热潮。二是及时调整分工。5月4日,漳州市率先在全省各地市调整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也纷纷调整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全市11个县(市、区)、5个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均已按照《规定》要求,全部调整由担任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常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全覆盖。市直有关部门也纷纷调整党委班子成员实职领导干部分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三是着手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常委副市长张慧德分管伊始,迅速进入角色,第一时间深入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并指示市政府安办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5月31日,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贯彻落实《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后,张慧德进一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红线意识刻在心上;要从快从严,把事故遏制在发生前;要落细落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同时,要求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先行先试,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

      人民生命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下阶段该市将切实以《规定》为指引,对《规定》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让每名干部对号入座、领到任务,实现“人人肩上有担子”,促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最大限度将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有力有效守护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