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制定出台《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22.12.2016  23:34
         为规范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工作,日前,连城县制定出台《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该《制度》对工作目标、培训内容、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监督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

      工作目标:通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使每位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每年都能至少接受一次单位集中或派出学习的培训,进一步优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知识结构,增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形成高效的安全监管法治实施体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

      培训内容: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评价基础知识,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救援预案,事故调查与处理以及案例讲解,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论与方法等。

      培训考核: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按统一标准、统一题库的原则组织实施;参加县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执法培训和专业法律培训按照县政府法制部门培训考试规定执行。

      持证上岗:全县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证件或者福建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方能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或现场处罚时,必须主动出示合法的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行政执法人员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时,将证件交回发证机关;对被吊销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应在10日内将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监督管理:建立培训制度、落实培训经费,以保障安全监管执法培训的实施;建立完善约束机制,对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不严的单位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未完成年度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计划、培训学习时迟到、早退或不到会、不参加的当事人视情节轻重做出严肃处理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连城县安监局    黄煌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