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批准福建省煤炭工业科学所等3家煤矿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复审换证的通知

06.07.2015  18:35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批准福建省煤炭工业科学所等3家

煤矿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复审换证的通知

闽煤安监综合〔2015〕10号

各有关煤矿安全评价机构: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2号令)和《福建省煤矿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闽煤安监综合〔2014〕14号)等规定的条件及程序,经审查,决定依法批准福建省煤炭工业科学研究所等3家煤矿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复审换证(具体名单和业务范围详见附件),资质有效期自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各安全评价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依法独立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如实反映所评价的安全事项,对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其不断提高安全评价质量和专业能力,进一步发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

      附件:3家乙级资质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名单及业务范围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5年7月1日

   

附件

三家乙级资质煤矿安全评价机构

名单及业务范围

序号

机构名称

批准的业务范围

1

福建省煤炭工业科学研究所

第一类:1.a煤炭开采业

1.b 煤炭洗选业

2

龙岩市银丰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类:1.a煤炭开采业

3

三明市正兴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第一类:1.a煤炭开采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