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28.12.2016  04:13
         为确保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和信息化系统建设,日前,连城县发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实现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可控。

      该《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风险普查和辨识评估、实施风险分类和等级确定、明确风险管控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和职业危害防控、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必须建立体系建设监管机制和重大风险预警预报制度,加强重点区域或源头风险控制、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城市风险管控和科技支持能力保障,深化市场服务机制、组织开展示范企业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

      该《指导意见》还强调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快全县安全监管“安防网”建设、加强风险和隐患信息化管控等信息化支撑保障。(连城县安监局    黄煌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