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以贯之挺进纵深

21.05.2015  12:04
  

放得好、管得住、高效服务三点成一线

——福建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以贯之挺进纵深

 

过去一年里,我们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头戏’始终唱得不松劲、不懈怠,下发了《关于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的通知》,凡能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下放,禁止将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一般行政管理事项变相为行政许可事项。为此,我们不仅要放得好,还要管得住。”日前,福建省安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行政审批改革事项后续监管实施办法,局长陈炎生就推进改革大力进行思想动员。

在局长办公会上,与会人员就如何更好地加强行政审批改革事项后续监管展开讨论,争取尽快出台《行政审批改革事项后续监管实施办法》。福建省安监局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应当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提供优质服务,加强行政审批改革事项事中、事后监管。

梳理职权

一条龙服务

在全面梳理职权、明确权力清单过程中,福建省安监局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梳理,组织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通过取消、下放、合并、委托等方式,形成最终的行政权力清单。同时,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及时梳理本部门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清单、办事流程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明确具体实施处(科、室)及人员,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网上审批,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事项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将优化设置的行政审批标准和流程固化到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目前,依托网上办事大厅,福建省安监局全面实施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电子化运作和电子监察,促进权力公开、透明,提高运行效能,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严厉追责

规范后续监管

福建省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福建省安监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将原先审批事项申办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提出了四项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和四项保障要求,进一步规范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后续市场监管;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擅自审批或违规审批致使行政审批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然而,相对于“”,“”对安监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福建省安监局要求,凡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停止审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审批行为。取消后转由安全生产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各级安监部门要强化对安全生产中介组织的监督。

加强监督

引入诚信管理

加强监督检查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福建省安监局要求,安监部门应按照职责,对下级安监部门承接的审批事项,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指导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同时,还将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对取消和转变管理方式的事项,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与各部门直接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情况,对发现存在未办理行政审批、有效期届满或已被撤销、吊销、注销等问题仍从事生产经营行为的,将依法及时查处。

福建省安监局还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监管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应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将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此外,福建省将引入诚信管理,依托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做好审批与监管工作的衔接和信息互通,推进共同监管;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企业违法行为和相关部门的不当监管、违法监管行为。(中国安全生产报  记者沈良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