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7〕110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82号)和中共福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安监局增设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处的通知》(闽委编办〔2014〕29
号),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我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定全省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执行情况。
(三)会同省经济信息委员会负责工业和内贸等行业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上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上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上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四)承担全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五)依法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监督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
时”审查及监督检查等。
(六)负责组织省政府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法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
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省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
(九)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拟定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十三)综合协调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4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财政核拨 | 72 | 66 |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财政核拨 | 50 | 49 |
福建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 | 财政核拨 | 15 | 13 |
福建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 财政核拨 | 7 | 7 |
福建省安全生产执法总队 | 财政核拨 | 19 | 17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认真履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取得较好成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实现“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2016年,全省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3%和6.0%;较大事故22起、死亡78人,同比分别下降24.1%和21.2%。国务院安办督查组两次对我省督查都予以充分肯定。
(一)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情况
1.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16年,省委常委会1次、省政府常务会议3次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尤权书记、于伟国省长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在各种重要会议、场合上对安全生产进行强调部署;省长亲自担任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周联清副省长亲力亲为,多次召开全省会议部署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深入一线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省委、省政府其他领导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认真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省政府下达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组织开展目标责任考评督查并通报表彰。制定及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和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完成首批对福州等3个设市的巡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和迎国务院对省政府考核分工方案,制定2016年考核细则;督促省直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2016年挂牌督办18起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出台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意见,通过开展达标创建和“五落实五到位”,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强化重特大事故防控。出台我省总体实施方案以及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和工贸行业等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各地各有有关部门细化方案。对全省461家非煤矿山、130家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108家液氨制冷企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摸清全省32座“头顶库”情况,在全省危化品从业单位推广“一图一卡一册”,完善危化品从业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和事故处置数据库,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建设试点。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诚信体系建设,2016年有11.22万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排查事故隐患24.92万项,整改率98.9%,落实隐患治理资金6.24亿元。
4.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出台贯彻落实我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责任分工,修订《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建立省级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执法行动,检查危化品企业5425家,发现隐患9888项、整改率99%;检查烟花爆竹企业3103家,发现隐患3089项、整改率99.9%;曝光17家非法违规矿山;检查职业健康企业5076家,发现隐患8488项、整改率86%,处罚56.9万元;检查20家中介服务机构,发现各项问题167项,处罚5000元;检查钢铁企业19家、督促整改隐患28项。强化专项整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2016年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318处道路隐患路段整治、892处农村道路交叉路口安全设施建设任务全部完成;上报国务院油气管道办油气管道423项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改,包括中航油福州、厦门输油管道等2项重大隐患;基本完成国务院安办发函通报的3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开展陶瓷制造、耐火材料等“四类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全省新增职业病危害评价639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1379家。
5.强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完成国家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任务,印发《福建省“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和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完成《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确认省安监局行政权力192项、责任事项200项并向社会公布。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散装汽油类项目“一体化”监管改革。出台《福建省安监局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调整方案》等,完善工作机制,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电子化运作和电子监察,减少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50%以内;依法取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等审批事项,制定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6.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推动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构建“三位一体”事故隐患预防预控体系;创新方法,集中3个月开展“百名专家技术会诊”专项行动,全省煤矿做到“全覆盖”,治理隐患1581条;实行精准执法,开展水害治理等“七项监察”1716矿次,责令停产停建15矿次;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省级联合督查9趟次,检查矿井156矿次,发现隐患问题538个,责令停产停建煤矿11家;14家煤矿开展“三无”区队班组试点建设,推动建成3支专业矿山救护队、218名专业救护队员和74支辅助救护队、604名辅助救护队员。全年全省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6.67%和87.5%,创历史新低。
7.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成立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部署和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整治和消除隐患问题。大检查期间,省长、副省长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等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据统计,全省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交通、建设、渔业、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方面,出动检查人员304266人,检查企业19126家,发现隐患22667项,已整改22123项,整改率为97.6%。
8.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纳入省政府 “立项挂牌办理”项目,全省工矿商贸和学校等30个行业领域政策措施基本健全。联合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福建省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利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海西安全发展行”等活动。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在紫金矿业紫金山金铜矿等2家企业试点。7279家企业完成职业健康基本情况摸底自查并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成重大危险源监管、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三项岗位人员考试、纵向协同办公等信息系统。建立石化、油气危化品输送管道企业与管道沿线地方政府应急联动机制,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和江阴、泉港、泉惠和古雷石化园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成职业卫生、烟花爆竹监管职能划转,全省新增安监人员编制270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修订完善内部管理等方面59项制度。
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除了杨焕宁局长通报的五个方面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外,还表现在:一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培训效果不好,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责任不够明确、落实不到位;一些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职责定位不清,工作办法不多、措施不硬,工作水平不高。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207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39.8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538.14万元),本年收入5939.53万元,本年支出5813.98万元,结余分配347.0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56.42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5939.5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8252.05(其中:2015年本年收入7439.86万元,2014年结转收入812.19万元),减少2312.52元,降低28.03%,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890.4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
2. 事业收入548.67万元。
3. 经营收入380.92万元。
4.其他收入119.45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5813.9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447.59万元,增加366.39万元,增长6.73%,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996.5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85万元,公用支出611.59万元。
2. 项目支出2594.30万元。
3. 经营支出223.1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065.86万元,本年收入4890.48万元,本年支出5171.06万元,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785.28万元。
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171.0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4,511.60万元,增加659.46万元,增长14.6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科学技术机构运行314.7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203.69万元,增加111.06万元,增长54.53%。主要原因是:省安科院的人员增加。
(二)科学技术社会公益研究141.5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22.75万元,增加118.76万元,增长522.03%。主要原因是:2014、2015年科研课题在2016年结题,经费开支增加。
(三)科技条件专项40.8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56.53万元,减少15.68万元,降低27.74%。主要原因是:2016年减拨科技基础条件专项经费。
(四)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32.24万元,2015年无该项支出,主要为2016年财政拨补安全培训成本性支出,培训开支安排在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8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158.53万元,减少144.67万元,降低91.2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转由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列支。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12.4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170.74万元,减少158.33万元,降低92.7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转由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列支。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2.53万元,2015年无该项支出,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从2016年开始缴交。
(八)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0.97万元,2015年无该项支出,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从2016年开始缴交。
(九)行政单位医疗89.9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83万元,增加6.92万元,增长8.34%。主要原因是: 编制增多,人员增加,工改调标,缴交基数提高。
(十)事业单位医疗39.9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37.65万元,增加2.31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工改调标,缴交基数提高。
(十一)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运行1189.3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1066.57万元,增加122.78万元,增长11.52%。主要原因是:1.将2015年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纳入2016年度预算,原由专项工作经费列支的派遣人员劳务费、部分差旅费等现由行政运行经费列支;2. 编制增多,人员增加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十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0.8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432.55万元,增加8.26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的日常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十三)安全监管监察专项1582.6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1348.86万元,增加233.74万元,增长17.33%。主要原因是: 2015年专项支出增加,主要为52个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管仪器采购项目资金等项目支出。
(十四)应急救援支出38.9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108.8万元,减少69.81万元,下降64.1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省级应急救援演练与应急管理会议支出。
(十五)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758.1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430.9万元,增加327.21万元,增长75.94%。主要原因是:2016年专项支出减少。
(十六)住房公积金181.2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169.68万元,增加11.56万元,增长6.82%。主要原因是:工改调标,缴交基数提高。
(十七)提租补贴50.9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45.16万元,增加5.8万元,增长12.85%。主要原因是:工改调标,工资基数提高。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73.01万元,同比下降36.69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0.4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专题培训班、城市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专题研修班。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4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42.70%,主要是: 出国(境)培训人数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1.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无预算安排,该支出为机关事务管理局调拨更新旧车的车辆所缴交的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费47.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5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33.12 %,主要是: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尽量采取更为经济的出行方式。
(三)公务接待费11.32万元。主要用于事故调查、省际互查、兄弟省市安监局来榕学习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93批次,接待总人数575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4.70%,主要是: 2016年我局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了接待人数,降低了接待标准(以上接待费用含部分人员的住宿费,而且有的批次时间较长),节约了大量资金。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96万元,比2015年增长22.5%,主要为办公费、水电物业费、印刷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已按《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5号)要求,将“绩效自评报告”公开在局门户网站,网址为: http://www.fjsafety.gov.cn/finance/info.aspx?newsid=475644&columnID=408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