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5]6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82号)和中共福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安监局增设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处的通知》(闽委编办[2014]29号),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我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定全省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执行情况。
(三)会同省经济信息委员会负责工业和内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上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上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上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四)承担全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五)依法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监督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等。
(六)负责组织省政府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法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省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
(九)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拟定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十三)综合协调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4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财政核拨 | 66 | 62 |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财政核拨 | 45 | 43 |
福建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 | 财政核拨 | 16 | 14 |
福建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 财政核拨 | 7 | 7 |
福建省安全生产执法总队 | 财政核拨 | 20 | 18 |
三、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我局主要任务是:在预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功夫,以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工作推进为重点,加强综合监管和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拓展工作实效,为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 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机制建设。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指示要求,省政府安办组织起草了《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尤权书记、苏树林省长亲自审定修改,省委省政府印发执行。我省《规定》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和国家安监总局的充分肯定,王勇国务委员作出重要批示:福建省的规定把安全生产各方面责任体系健全起来,清晰明确,操作性强,应予以充分肯定;国务院安办转发供全国各地学习借鉴。省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学习宣贯的通知,督促市、县两级制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到2014年底,已全部制定出台,实现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定期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级五覆盖”。省直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共有省直44个部门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二 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省政府下发了通知决定从2014年开始再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省政府安委会及时印发了《实施方案》,并在南安召开了现场推进会和业务培训会。19个省直单位出台了30个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制修订了9个行业的“省标”和22个行业领域的评审(考评)管理办法。省直相关部门出台了激励约束政策措施支持达标创建,省人社厅对二、三类行业达标企业工伤保险费率直接下调一个档次,省经信委技改项目审批优先支持达标企业,省质监局优先支持达标企业申报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福建名牌产品,省总工会在“安康杯”竞赛和评先评优时支持达标企业。各市、县(区)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具体的方案,召开各种会议部署落实,福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市、县两级年度财政资金;厦门将个体工商户细分成6个行业,分类制定了10条简便标准,采取“对标自评、现场指导、安全承诺”的方式,开展创建工作;漳州突出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制定16条硬性要求,采取“对标自评、公示申报”的方式,开展个体工商户创建工作;泉州建立“八项”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档案管理规定;莆田组织专家编制“内业”资料范本免费分发给企业,建立安全标准化QQ群,安排专家在线指导企业开展达标创建。海沧、长汀等一些县级政府对评审达标企业实行了资金补贴的激励措施。2014年,全省各地共核定应达标单位70767家,组织专题培训4889场、培训各类人员23.6万人次,培植典型示范企业997家,组织现场观摩2412场,排查事故隐患10.6万项、整改率95.9%,投入整改资金2.3亿元。到2014年底,共有27776家单位评审达标,评审达标率39.2%,超额完成预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 是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列入2014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1118处道路隐患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普通公路危桥200座、国省道干线公路安保提升工程500公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4500公里整治任务均已超额完成,高速公路和溪路段分两车道整改工程已竣工验收。省政府安办、省道安办约谈了事故死亡人数较多、上升幅度较大的10个重点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部署开展道安“百日会战”,扎实推进客运(旅游)车辆、校车、渣土车及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成效明显。公安部门集中开展17次专项行动,查处“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69.4万起;交通运输部门查处超限车辆9.5万辆次,卸载超限货物57.6万吨;厦门市采取综合措施狠抓渣土车专项整治,构建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控平台;龙岩5处省市挂牌督办的铁路道口已得到有效解决;莆田将道路交通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平安建设及绩效管理内容。农村基层道安工作得到加强,全省941个乡镇全部建立道安基层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交通安全员6788人,13300个行政村聘用交通安全协管员17739人,占行政村总数的92.3%。2014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与2010-2012年三年同期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33.81%和41.56%。
四 是全力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强化督查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六打六治”开展以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3.48万人次,检查企业8.01万家(次),打击非法违规行为、整治安全隐患3.95万起(项),实施关闭取缔148家,责令停产整顿262家,追究刑事责任19起,对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496起。交通运输部门共打击客车非法违规行为2.76万起、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违规行为1171起;消防部门共打击非法违规行为6527起,立案处罚2349起,罚款3088.9万元;住建部门共打击非法违规行为386起,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8起,责令停工整顿31家;海事部门共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13起、无资质施工4起、客船非法营运9起;安监部门共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规行为475起,整治粉尘防爆方面安全隐患2033项;厦门湖里区、街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举报黑气和燃气安全隐患奖励基金;龙岩政府开展县(市、区)“一对一”交叉执法检查。
五 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攻坚战方面:省政府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实施方案,召开全体成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2014年11月19-21日,分管副省长带领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深入福州、厦门等五个地市和10家管道企业进行督导调研和现场检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截止2014年底,全省成品油管道共排查隐患179处,已整改97处,整改率52.4%;危化品输送管道共排查隐患75处,已整改68处,整改率90.7%。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面:各级各相关部门都召开了会议,制定了方案,明确了具体职责,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截止2014年12月底,全省共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1086家、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35处;督办25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73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此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学校和铁路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
六 是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列入全国综合改革8个试点省份之一和全省社会治理体制改革重点内容之一。省政府安办组织起草《福建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国务院安办和省社会治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省安监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级行政职权由改革前的182项减少到改革后的51项;审批环节严格控制在5个以内,设立现场核查时限,强化现场核查时限管理;全面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实行全程监督,审批时限缩短到法定时限的50%以内,有效促进了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宁德寿宁县将安全生产工作以占总分五分之一权重列入乡村干部千分制考评制度,得到国家安监总局的充分肯定。
七 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健全完善省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连续5年在省政府新闻办新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与15家主要新闻媒体合作,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在福建电视台公共频道开设《安全直通车》,全年已播出51期,受教育面广,反响良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海西安全发展行”等系列活动。4月16日,我省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视频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省安监局与省教育厅4月30日联合在漳州东山县召开全省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现场推进会,与省道安办6月25日联合在宁德霞浦县召开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现场会。新《安全生产法》颁布施行以来,省政府安办制定下发学习宣贯实施方案,通过组织专题辅导讲座、专家授课、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新闻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将新安法和安全生产重要文件汇编成册,分发给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共1.5万多册;落实国家安监总局致企业一封公开信,督促各地各相关主管部门与所有行业领域企业签订学习宣贯新安法的承诺书。
八 是积极推进应急救援工作。争取国家支持泉港化工基地应急救援装备5220万元,建立石化、油气危化品输送管道企业与管道沿线地方政府应急联动机制。7月16日国家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联合在南平市举行隧道重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燃爆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国家安监总局和交通运输部的充分肯定。特别是12月5日零时30分许,厦蓉高速公路龙岩段后祠隧道发生塌方事故,导致21人被困。我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分管副省长带领省直有关部门和龙岩市的领导及专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科学组织救援,在较短的35个小时内成功解救出全体被困人员,得到了国家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的充分肯定。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我局2014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0050.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151.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281.46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3.08万元。
3事业收入2094.12万元。
4.经营收入483.64万元。
5.其他收入289.05万元。
6.上年结转收入898.81万元。
(二)2014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0050.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370.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648.5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81.65万元,公用支出1062.62万元。
2.项目支出4412.77万元。
3.经营支出309.03万元。
4.结余分配867.62万元。
5.年末结转结余812.19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359.56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4021.92万元增加2337.64万元,增长58.1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251.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200.4万元,增长390.64%。主要原因是:2014年投资建设了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了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
(二)科学技术机构运行184.2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25.91万元,下降14.06%。主要原因是:省安科院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财政预算安排减少,转由该单位的经营收入列支。
(三)科技条件专项40.8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39.15万元,下降48.94%。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安排减少,研究课题支出相应减少。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5.5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41.14万元,增长48.7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五)事业单位离退休150.19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50.35万元,增长50.43%。主要原因是:1.退休人员增加;2.省安科院原由本单位负担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现由国库统一支付。
(六)行政单位医疗62.01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6.78万元,下降9.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及转入保健对象均不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费。
(七)事业单位医疗28.32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30.03万元,下降51.47%。主要原因是:直属事业单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财政预算安排减少,医疗保险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八)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运行975.58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257.31万元,增长35.82%。主要原因是:1.将2013年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纳入2014年度预算,原由专项工作经费列支的派遣人员劳务费、部分差旅费等现由行政运行经费列支;2. 2014年新增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新调入人员7名,以及随着新的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标准的提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5.49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23.28万元,增长8.25%。主要原因是:新的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标准的提高,事业单位的日常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十)安全监管监察专项3643.9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2371.36万元,增长186.34%。主要原因是:1.2013年的县市级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购置经费下半年安排,受项目招投标程序、时间的限制,结转到2014年支出,2014年同时列支了两年的县市级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购置经费;2. 部分原来预算安排在“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目的经费,2014年安排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十一)应急救援支出182.79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68.19万元,增长59.50%。主要原因是:2014年组织全国隧道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十二)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44.8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493.76万元,下降201.66%。主要原因是:部分原来预算安排在“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目的经费2014年安排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十三)住房公积金127.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37.94万元,下降22.93%。主要原因是:两个直属事业单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财政预算安排减少,住房公积金经费预算相应减少,超出财政预算部分由单位经营收入列支。
(十四)提租补贴36.51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6.53万元,下降17.89%。主要原因是:两个直属事业单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财政预算安排减少,提租补贴经费预算相应减少,超出财政预算部分由单位经营收入列支。
六、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80.72万元,同比下降35.4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9.8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调研交流等。2014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7人次。与2013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1.24%,主要是:出国(境)培训人数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8.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75万元,2014年公务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18.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5辆。与2013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70.38%、7.29%。主要是:1.购置车辆减少;2.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尽量采取更为经济的出行方式。
(三)公务接待费22.79万元。主要用于事故调查、省际互查、兄弟省市安监局来榕学习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24批次,接待总人数313人。与2013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65.28%。主要是:2013年我局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了接待次数,降低了接待标准(以上接待费用含部分人员的住宿费,而且有的批次时间较长),节约了大量资金。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