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执法业务第四期培训班在福州市开班

05.11.2015  03:45
    

11月4日上午,2015年第四期全省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在福州市开班。省安监局林学侬副巡视员、执法总队张建进总队长、福州市安监局刘承勇副局长等领导出席开班式。

动员会上,林学侬副巡视员结合1-9月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当前执法领域的不断拓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社会公众法律法规意识越来越强、依法行政要求越来越高、责任追究越来越严等现状,对各级执法队伍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厘清日常工作职责、摸清执法对象底数,做到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二是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要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针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众多、专业性强、相互关联、不断更新完善等特点,全面学习、掌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法规运用能力。三是端正学习态度,珍惜机会,全身心投入。四是要利用培训班平台,结合工作实际,开动脑筋,积极探索,相互交流,学以致用。五要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树立全局意识,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他还强调,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省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做好年终迎检准备。

      本期培训班设置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知识、行政执法要点、新《行政诉讼法》解读、行政执法程序相关规定等课程及考试环节,邀请法制办和律师等方面教师授课,安排3天时间,全省各地基层执法人员130多人参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