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16.06.2017  01:32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应指综合〔2017〕22号,附件1)要求,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提升事故应对处置能力,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目的

通过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88号)、《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推动各地区和企业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应对事故灾难能力。促进各地区将应急管理执法工作贯穿全年,确保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二、执法检查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检查对象。 主要是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各地可结合实际增加检查重点。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应指综合〔2017〕22号)要求,主要检查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配备、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置等七个方面情况(附件2)。同时,还要将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和履行职责情况列入本次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将应急管理执法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开展和应急管理执法规范化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安排

(一)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和交叉检查等方式。

(二)检查安排。 全省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采取集中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在汛期等重点时期、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省安监局将于6月至7月组织检查督导组对各地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执法检查项目和内容,加强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执法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督促整改落实。对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要求,依法予以处罚。

(三)及时报送情况。 请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于7月5日前报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和履职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2017年度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统计表》(详见应指综合〔2017〕22号附件,下同),12月22日前报送年度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和《2017年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情况汇总表》,省安监局将对各地执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联 系 人:解林嘉,联系电话:0591-8751880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应指综合〔2017〕22号)

 

2. 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

3.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和履职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