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安全生产工作随机抽查机制方案

12.04.2016  20:24
  

  日前,泉州市安监局制定出台《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实行随机抽查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方案》提出,争取在2016年底,随机抽查成为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工作巡查等监管监察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

  《方案》明确七项主要任务,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和专家名录库,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于2016年3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按分级分类和属地监管原则,建立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认真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职责,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明确随机抽查模式、抽查流程、抽查比例、频次和重点;五是开展联合抽查和探索跨区域执法,探索建立交叉检查、互查互检和跨区域执法机制;六是随机抽查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衔接,七是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加快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与全省、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宣传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市局将在“智慧安监”信息平台的执法检查模块中引入随机抽查程序,确保随机抽查相关的信息化建设与现有的监管执法信息化系统和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泉州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