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扎实做好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准备工作

22.05.2017  17:51
  

      一是及时转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厦安办〔2017〕92号),按照省安委办督查有关要求,对照督导的7类11项工作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贯彻落实方案文件,并有相应的工作落实纪要、工作部署、检查记录等台账资料。

      二是以此次省政府安委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为契机,对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7〕4号)等8份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当前开展重大活动筹备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坚守安全红线底线。

      三是层层落实责任,密切协作,结合重大活动筹备工作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整改隐患”,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工作督促,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厦门市海沧区安监局唐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