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26.12.2014  19:57
  

        12月26日,厦门市集美区召开区委七届74次常委会,听取了区安委办主任鄢荣钗关于《集美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制定背景、主要框架内容的情况汇报,审议并通过了集美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该《规定》在起草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多次征求了各镇(街)、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下形成,同时注重结合集美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过程中,既衔接了省、市的内在要求,也适度提高了本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责任的标准。

      集美区委副书记、区长黄晓舟就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领导职责及“一岗双责”解释等内容提出了具体意见,同时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下一步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集美区委书记李辉跃最后指出:该《规定》出台将对集美区安全生产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并就认真贯彻落实好该《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认真领会《规定》内容实质;二是要全面抓好《规定》职责落实;三是要强化跟踪《规定》责任考核。形成“党委加强领导、政府强力推进、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主动落实、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切实把安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同步和谐发展。 (集美区安监局 曹国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