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贯彻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五个全覆盖”
03.12.2014 01:03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南安市结合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出台《南安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确保责任落实做到“五个全覆盖”。
一是今年年底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党工委)、政府要制定、印发、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实施细则,实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在乡镇(街道、开发区)以上党委(党工委)、政府全覆盖;
二是各级党政领导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并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实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全覆盖;
三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担任安委会主任,实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
四是要进一步开展“知责、履责”活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晰的全市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实现安全责任落实全覆盖;
五是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现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全覆盖。
同时,各级安监部门每季度要向同级组织部门报送一次安全生产情况,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市安委办将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季度通报1次,并把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贯彻落实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作为评价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从严考核,一级考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南安市安监局林华东)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3.12.2014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