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安全生产七个“硬性指标”纳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

23.07.2015  16:19
         日前,龙岩市永定区印发《永定区贯彻落实〈龙岩市2015-2017年度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工作实施方案》,把安全生产七个“硬性指标”纳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

      该区要求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加大安全保障,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二是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市民对政府预防和处置公共安全事件能力的满意率要高于75%,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三是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设立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老式住宅要安装简易防火、装置,健全社区值班、巡逻等安全防范制度;四是加大交通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0人/万台车以下;五是加强市政公共设施和公共交通建设,加大交通安全投入,规范道路指示标志,人行道安全畅通,确保市民对“平安畅通县(区)”满意率高于70%;六是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站点的管理,确保交通站点无非法经营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车辆停靠安全规范;七是强化安全文明教育,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乱穿马路、无乱闯红灯等不安全行为。(林矩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