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蔚蓝 霞浦司法和大海的故事
07.08.2017 18:38
本文来源: 法院
面对丰富的“蓝色”资源,如何妥善司法,守护碧海蓝天?近年来,霞浦县人民法院从打击污染、护航经济、综合治理等方面着手,积极打造生态司法“蓝色样本”,入海港、进渔村、上海岛、访渔民……司法和大海的故事,因此生动厚重。
■激浊扬清: 守护蓝色海岸线
“被告人林小(化名)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3月15日,霞浦县法院内人头攒动,该院首起环境污染案公开宣判,吸引了大批群众旁听,其中包括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原来,2015年6月间,被告人林小等6人未经许可,出资20万元在霞浦县水门乡小竹湾村开办电镀场,使用六水合氯化铬、镀锌光亮剂等对摩托车化油器、螺丝等进行电镀,产生的废水未经有效处理,通过PVC管道收集后汇集到工场外墙角的集水井,再由PVC管道直接排往村外小溪,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最终,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到一年零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2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罚金。
“真是大快人心!我觉得这个案件会成为一记警钟,为那些随意破坏海洋环境的‘黑商’敲响警钟。”宣判结束后,环保人士小刘感叹道。
如今,生态文明日渐清晰地走入国人的视野,霞浦县法院也积极探索新理念新方式,不断加大对海岸线、滩涂、海洋等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
据了解,近几年该院审理的涉生态环境污染案件中,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案件已超60%。其中,比较典型的当属红珊瑚案件。
红珊瑚色泽喜人,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曾有一度,不法分子肆意采捕,使这类珍稀物种更加濒危。霞浦县法院重拳出击,通过判处实体刑、加大罚金刑力度等方式,使该类案件从2014年的26件,逐渐减少到2017年上半年的5件,情况不断好转。
不仅如此,为了在更大范围内杜绝海洋环境污染,该院探索设立了生态损害修复资金机制,除了加大涉生态环境案件的刑事惩治力度外,还依法追究破坏者生态环境修复的责任,以经济手段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据悉,2016年以来,该院共处罚缴纳环境资源损害修复费用150余万元,用于生态环境的修复。
“针对破坏海洋生态的犯罪案件,我们除了加强惩治、责令被告人自行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有时还会以公益诉讼名义判决被告人承担赔偿金委托他人修复。”霞浦县法院生态庭庭长郑进仓介绍道:“这几年先后判决的4起非法采沙案件,效果就很好,受损的海岸线种上了1500余棵林木,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
据了解,该院还充分发挥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图文直播涉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庭审情况,形成打击涉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
■平风止浪:
服务蓝色经济区
海洋,是霞浦的核心战略资源,全县14个乡镇11个靠海。随着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的深入推进,霞浦人抢抓机遇,一个新兴滨海蓝色经济区应运而生。霞浦县法院也趁势而起,打造千里海岸线“生态司法+”模式,助力蓝色经济发展。
海带、紫菜、刺参……海上养殖业是当地的拳头产业。处理好近万“讨海人”的渔业纠纷,对法院来说尤为重要。
2016年初,该院整合沿海乡镇巡回法庭,在全省率先设立“海岸线生态巡回审判”工作机制,推动由单一的林业审判向海洋生态资源综合审判的升级。
哪片海域有纠纷,“海岸线生态巡回法庭”就开到哪里。现场受理案件、排定开庭时间、视需要就地调解案件,群众不出海岛、渔村就能获得司法服务。
一起因养殖垃圾排放引发的纠纷,就是由该庭调解成功的。去年夏天,小陈将养殖废料倒入水中,顺流进入老林的养殖区,导致部分鱼虾患病。老林一气之下,将小陈告上法庭。考虑到个中损失不大,双方当事人又是旧交,“海岸线生态巡回法庭”登门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由小陈赔偿老林鱼病养护费3000元,并帮助净化水质的协议。
据介绍,2016年以来“海岸线生态巡回法庭”到沿海乡镇巡回办案达200多次,妥善审理了因环境污染导致海产品在养殖、加工、流通过程中发生的纠纷125件。
这只是该院服务蓝色经济“生态司法+”的模式之一。
中国最美滩涂、海岛异域风情……吸引着游客们纷拥霞浦,旅游已成当地经济的新增长极。今年初,该院成立“旅游生态巡回法庭”,将司法触角延伸到小马、大京、高罗等旅游景点,并在滩涂摄影基地设立维权点,解决不断增加的旅游纠纷。今年6月,沙江围江摄影基地的游客为了争抢摄影点,踩踏当地群众的农作物,引起群众不满,差点出现斗殴事件。好在法庭及时赶到,促成双方和解,获得一致好评。
心里装着的是大局,脑子里绷着的是服务这根弦。该院成立了“海岸线经济法律服务工作小组”,踊跃为海洋经济产业发展提出18个生态保护“金点子”。同时,又针对非法围填海、海漂垃圾泛滥等破坏生态环境现象,发送2份司法建议,建议有关部门加强保护围绕湿地、沙滩、海湾、海岛四类典型生态系统,从而推进了多地沙滩整治和生态修复。
“霞浦海岸线居全省最长、滩涂面积居全国最大,海洋经济是霞浦发展的优势所在、未来所在。”霞浦县法院院长张海光说,“我们推行‘蓝色司法’模式,加大对海岸线生态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行为,就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保障霞浦‘蓝色’经济可持续、可协调发展。”
■疏源浚流:
织密蓝色服务网
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是发展中的两个基本内容,只有二者同步,才能实现发展的目的。而及时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器”。在这个思路指导下,霞浦县法院将工作向生态环境防治的方向延伸。
今年3月12日,恰逢植树节。霞浦县三沙镇花竹村,草长莺飞,一个个脸庞稚嫩的少年种下了一株株沿海防护林树苗。他们不是普通的孩子,是霞浦县法院组织的缓刑少年犯。
自2012年起,该院在三沙镇、沙江镇等地设立“少年犯帮教基地”,创新少年犯“沿海防护林帮教”活动,阶段性组织缓刑少年犯栽种和认领树木,编号造册,让少年犯领会“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意义,也为当地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至今,已引导适用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参与种植、陪护沿海防护林8亩,保护虾塘200多亩,避免养殖户损失700多万元。
不仅如此,为了全面推进“蓝色司法”,该院还将防治结合朝更多方面延展。
2015年8月,超强台风“苏迪罗”席卷而来。预估到渔村或将受创,纠纷可能纷至沓来,霞浦县法院“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立即出台《涉灾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参考要点》,提出开辟“绿色通道”、司法保障灾区重建、注重涉灾纠纷疏导等事项,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灾后重建的难度,也加速了受灾环境的恢复。
探索无止境。霞浦县法院还与当地检察、公安、边防、渔业、环保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联合出海行动,指导职能部门对涉生态案件依法行政。
今年6月9日,该院便与县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召开了联席会议,研讨海洋生态司法保护工作。
“此次会议对海洋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后,霞浦县环保局局长陈永芳有感而发,“环保执法工作存在取证难、鉴定难的情况,通过研讨有效地攻克了这类问题,推动案件更好更快解决,也进一步促进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
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群众的呼声是霞浦县法院“蓝色司法”的举措创新之源。
联合环保组织,设立“环境友好中心工作站”“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开展法律咨询、图片宣讲等一系列主题行动;在当地论坛“爱尚霞浦”设立服务板块,依托微信、微博等进行以案释法;探索预约立案、假日立案、就地调解等措施,及时高效处置涉海纠纷,保护渔民的合法权益……在霞浦,这些创新与探索,让很多渔民深刻体会到,法院并不遥远。
“居健康之地、吸新鲜空气、喝放心之水,老百姓的要求往往不是很高,但这一切都离不开法院的有力保障。”省人大代表李捷增对霞浦县法院推行“蓝色司法”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近年来,该院紧扣生态主题,发挥审判职能,切实找准服务保障霞浦蓝色经济发展的结合点,着力化解环保领域矛盾纠纷,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诉求,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
本文来源: 法院
07.08.2017 18:38
福建:绿水青山背后 有生态司法“撑腰”
福建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数、生态法官人数、新华
福建创新涉台司法 让大陆台胞“感受到平等与保护”
中新网福州8月6日电(记者 龙敏)因遭遇一起侵福建新闻
创新司法理念呵护绿水青山
“复绿补种”创新推进了修复性司法长效机制的建设,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