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色屏障 法剑如影随形

16.05.2017  03:41
  福建厦门素有“海上花园城市”之称,下辖的海沧区是厦门首个获评“国家生态区”的行政区。据统计,海沧区绿化覆盖率44.7%、森林覆盖率40.6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29平方米。为了守护好这片绿色,近年来海沧区人民法院加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以司法力量打造更加坚实的绿色屏障。

  以案普法 审判一案教育一片

  2007年4月,林某向新垵村村民租赁了一块林地,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偷偷将该块林地进行平整、硬化,热热闹闹地开起了汽车驾驶员培训场。国土部门发现后,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行政罚款。林某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只对部分硬化的土地进行了整改。

  2014年,因汽车培训需求加大,林某见有利可图,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征占用林地许可、用地审批等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又悄悄地组织人员建起训练机构,并对原已整改的部分场地进行硬化修补,重新作为汽车驾驶员培训场地使用。

  已经挂满果实的树木一棵棵被推倒,原本肥沃的土地被硬邦邦的水泥地所取代,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种植条件被严重毁坏。

  2015年12月,海沧区检察院以林某涉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海沧区法院提起公诉。受理案件后,海沧区法院法官深入实地进行走访,了解农用地被占用情况及植被破坏情况,并且多次找到林某进行释法教育,向他解释其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在法官的努力下,林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表示愿意退出土地,并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植被。

  几个月的时间,承办法官多次后续跟踪查访,了解植被的恢复情况。土地上终于重新种植了1米多高的垂叶榕,树木周边也栽种了浅根系草本植物。经过专门鉴定,被占用的17.84亩农用地基本恢复具备林业种植的条件。

  在庭审时,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今后我会尽全力宣传和保护环境,不再随意违法占用和破坏土地了。

  该案的妥善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广大农户受到了教育,进一步增强了环保意识。

  强化执行 推进案件裁执分离

  针对辖区内部分污染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海沧区法院加大对涉生态环境案件的执行力度,目前已经强制5家制污排污企业停产停业。

  “我们在送达过程中,与当事人直接接触,询问自动执行意愿并了解实际困难。对于责令停产的案件,我们上门边做当事人工作,边查看现场情况,充分做好说服和强制两手准备。” 执行法官王奇仁介绍。

  “生态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特殊性,使该类案件容易矛盾激化。我们主要采取以说服为上策、教育为中策、强制为下策的执行策略,消除被执行人的对抗情绪,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王奇仁告诉记者,“同时,我们加大与供电供水部门的协作,对于责令停产案件,在释法说理无效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停电停水,从而迫使当事人主动履行。

  此外,海沧区法院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沟通,争取支持,通过府院联席会议进一步确定裁执分离的实施主体、适用案件类型,实施主体从原有的执法局拓宽到环保局、农林水利局、国土局等,适用案件类型从原本单一的土地违法建设案件拓宽到涉及环保的林地违法建设、责令停止生产、倾倒垃圾等破坏环境生态的行为。

  完善职能 设立环境保护合议庭

  为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化解环境纠纷,海沧区法院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合议庭,负责审理涉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相关案件。同时,法院还选任了若干名热爱环保事业、具有环保专业特长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确保案件及时审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及时惩处。

  “合议庭通过建立台账,及时总结交流环保案件审判经验,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审判工作质量。”海沧区法院行政庭负责人牟燕法官介绍道:“海沧法院设置了专门联络人员,负责跟进涉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相关案件的审理进度,并负责与相关部门衔接,保障工作落实、重大案件通报、经常性信息交流和共享等工作,确保生态审判工作取得实效。在2016年,海沧区法院共审结了涉生态环境案件30件。

  提升服务 健全案件咨询制度

  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海沧区法院组织法官为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我们开通了一个专门的咨询服务座机,以便更好地联系对接,做好分析研判。目前,接受环保局、公安局等行政机关当面咨询、电话咨询已经成为常态。同时,我们还积极协助和指导行政机关制作实施强制执行的执行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有效规范行政行为,为行政执法保驾护航。”牟燕说。

  该院院长黄冬阳表示:“海沧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发挥法律保障作用,积极主动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做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的互补作用,协调作战,为美丽厦门筑起更加牢固的绿色屏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