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30.12.2014  16:34

  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办法,省语委组织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副主任方彦富带队,于12月23日至24日对宁德市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评估组检查了宁德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的16个单位,听取汇报、座谈17次,抽样查阅档案资料50余份,对199人进行了问卷调查。评估组还抽查了医院的病历,随机查看了市区一些街道的沿街店面,查看了部分报纸和电视节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对宁德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评价意见。评估组认定:宁德市现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管理和应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办法的规定,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和“社会用字基本规范”的目标要求。

  宁德市副市长周秋琦,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梅,以及市语委成员单位和部分学校的领导60多人参加了评估反馈会。

  在评估反馈会上,评估组组长方彦富同志充分肯定了宁德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特别是今年以来,把创建国家二类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作为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加强城市软环境建设,增强城市综合实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加以推进。经过努力,宁德市已基本形成政府主导、语委统筹、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评估组认为,宁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知晓度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有了较大提高,普通话已经成为各单位工作用语,单位名称牌、宣传栏、沿街的店牌、商标、广告等社会用字比较规范,语言文字环境有了很大改善。

  宁德市副市长周秋琦在会上对省评估团一行对宁德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帮助和鼓励表示感谢,并表示宁德将以这次评估检查为契机,全面梳理评估组专家提出的意见,逐项对照检查,认真落实整改,全力推动宁德市语言文字工作持续向前发展。她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要提高三个意识,即法治意识、城市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从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高度来认识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要性,从普及普通话、提升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是政府部门应尽职责的高度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二是要突出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对语言文字知识、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构建从业人员自律、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社会舆论监督的社会用语用字管理新格局。三是落实五项措施。即从拟定长远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多层次培训、组织各类活动、强化督促检查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力度,营造规范化用语用字的社会环境,推进宁德市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