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晒”落实“八项规定”战果

16.12.2015  12:24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三周年来,截至11月30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68件,940人受到处理,其中19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据悉,三年来,宁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任务,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起来、立起来,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破解压力层层递减等问题。

  在督查机制上,宁德市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机关组织协调、职能部门主动履责”的作风建设大督查机制,促进管理、监督、执纪等部门协同配合,突出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坚决查处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的四风问题,做到不遮掩、不护短。

  在督查方式上,宁德市紧紧抓住公务经费支出这个“源头”,查好财务“一本账”,围绕“一把手”、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和财务人员“四种岗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抽查和延伸检查。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破除思维定式,针对“四风”问题的新“变种”、新情况,对督查方式进行及时调整,确保纠治“四风”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监督问责上,宁德市坚持把纪律作为执纪监督问责的“戒尺”,紧盯重要节点,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强对顶风违纪搞“四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纪律审查力度。对“四风”问题发生较多、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较为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不仅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同时依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与此同时,宁德市坚持把通报曝光作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纠正“四风”的重要手段,围绕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集中通报,通过下发党内通报、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等形式,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和曝光范围,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震慑和警示效应。

  据了解,实施“八项规定”以来,宁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实名通报曝光84批19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