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开展市本级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地检查
6月27日至7月5日,宁德市民政局对宁德市扶贫开发协会、市慈善总会等18个市本级社会组织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地检查。此次实地检查工作是各社会组织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否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以及违规领取报酬、违规配车、违规报销费用”等方面内容自查的基础上,再进行抽查。其中市民政局做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实行了100%检查。此次检查也是市民政局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一个举措。
在检查过程中,宁德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高宇耕组长就开展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义、目的和当前社会组织反腐败工作的形势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就做好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特别是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以及有关的政策法规、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二是要加强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社会组织民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透明,遵规守纪,及时年检。三是各社会组织要加强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组织非营利会计制度》。四是加强社会组织自律建设。社会组织要把廉洁自律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为本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第一责任人。五是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管。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切实履职。
被检查的各类社会组织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进行了认真自查、总结和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德市民政局党组成员林守钺副局长、纪检监察室、计财科、行政审核审批科等负责人参加了检查工作。此次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
(宁德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