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开出首个按日连续处罚环保罚单

18.12.2015  15:31

        11月27日,宁德市环保局对福建省富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拒不改正废气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连续处罚10日,共计罚款壹拾万元。这是继新《环保法》出台后,我市开出的首个按日连续处罚环保罚单。

2015年10月15日-16日,宁德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福建省富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四台集尘罩未完全收集熔炼产生的废气,有部分废气溢出罩外,其中一台集尘罩顶端有破损,废气直接从该破损口排出。经监测,熔炼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值最高达9.56mg/m2(国家标准为5mg/m2)。该公司废气超标排污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宁德市环保局分别于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1月2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废气达标排放并处罚款壹万元。 2015年11月2日,执法人员到现场复查,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要求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四台集尘罩仍未完全收集熔炼产生的废气,有部分废气溢出罩外,且一台集尘罩顶端仍有破损,废气直接从该破损口排出。经监测,熔炼车间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值仍然处于超标状态。为此,宁德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自2015年10月23日起至2015年11月2日期间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原处罚款壹万元,计10日,共计罚款壹拾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按照新《环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铁规执法、铁拳治污,始终维护环保法律法规严肃性,确保环境安全。     (宁德市环保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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