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开出首个按日连续处罚环保罚单

04.12.2015  14:24

   宁德网消息(记者 林珺 通讯员 陈茜)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11月27日,该局对福建省富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拒不改正废气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连续处罚10日,共计罚款10万元。这是新《环保法》出台后,宁德市开出的首个按日连续处罚环保罚单。

  据介绍,10月15日至16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福建省富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4台集尘罩未完全收集熔炼产生的废气,有部分废气溢出罩外,其中一台集尘罩顶端有破损,废气直接从该破损口排出。经监测,熔炼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值最高达9.56mg/m3(国家标准为5mg/m3)。该公司废气超标排污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市环保局分别于10月22日、11月2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废气达标排放并处罚款1万元。

  11月2日,执法人员到现场复查,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要求改正环境违法行为,4台集尘罩仍未完全收集熔炼产生的废气,有部分废气溢出罩外,且一台集尘罩顶端仍有破损,废气直接从该破损口排出。经监测,熔炼车间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值仍然处于超标状态。为此,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自10月23日起至11月2日期间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原处罚款1万元,计10日,共计罚款10万元。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按照新《环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铁规执法、铁拳治污,始终维护环保法律法规严肃性,确保环境安全。

   ■延伸阅读

   宁德市公布上月“12369”环保微信举报情况

   宁德网消息(记者 林珺)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11月,宁德市“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收到举报2件,反映的是油烟污染、恶臭问题。同时,已办结9月份受理举报2件、10月份受理举报3件,其中两件举报是不同举报者反映的相同投诉。

  有举报者反映福安市下白石镇岐后村某非法垃圾粉碎厂污染问题,市环保局于10月10日、11月3日会同福安市环保局对投诉件举报的垃圾粉碎厂进行查处。经查,举报所称的垃圾粉碎厂占地面积约为500平方米,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审批手续,厂内堆积较多的塑料回收废品,生产设备主要是一台粉碎机,主要是将回收的塑料废品粉碎加工后装袋外卖,排出厂外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品和生活污水。检查时该厂已停止回收废品,未发现黑臭污水外排现象,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厂负责人立即停止生产。同时,企业主已开始对厂内废品进行清理,并决定关闭。下一步,市环保局将会同福安市环保局督促该厂尽快完成废品清理及关闭。

  位于福鼎市的福建省五龙超纤有限公司被投诉存在烟(粉)尘污染问题,接到投诉后,市环保局立即将该举报件转交福鼎市环保局办理,福鼎市环保局于10月29日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排查,经查,位于福鼎市文渡工业园区的福建省五龙超纤有限公司因生产废气除尘设施故障,厂房烟囱排放黑烟,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并于同日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11月6日早晨,市环保局前往该企业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烟囱排放黑烟,废气除尘设施已完成修复。目前文渡项目区各合成革企业均配套建设了干法DO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静电回收系统和废气喷淋收集系统、湿法废水DMF(二甲基甲酰胺)精馏回收系统并安装了二甲胺除臭治理设施。合成革企业厂内偶尔闻有臭气,因此不排除在大气扩散条件差的特殊天气下,污染物在局部区域累积,造成工业区周边环境受到一定影响。

  还有市民投诉周宁县城东新村与县塔交界处有人焚烧沥青污染空气,根据群众投诉,2015年8月31日、10月10日,市环保局两次向周宁县环保局下发转办通知,要求其对群众反映的城东新村与县塔交界处有人焚烧沥青污染空气情况进行查处。2015年9月1日,周宁县环保局会同周宁县执法局、周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反映的区域进行检查,发现一私人鸡鸭屠宰点每天早上大概宰杀20到30只鸡鸭到市场上售卖,主要使用薪材加热沸水,使用松香脱毛,废气污染扰民。针对上述投诉情况,2015年9月6日,周宁县环保局会同周宁县执法局依法对其炉灶进行拆除。2015年10月11日周宁县环保局再次派员对上述投诉点进行复查,炉灶已被拆除,未发现擅自恢复现象。

  而针对福华轧钢厂(晋鹏公司)被投诉存在烟(粉)尘污染问题,市环保局于11月11日会同福安市环保局对投诉件举报的福华轧钢厂(晋鹏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其中福华轧钢有限公司采用全连轧生产工艺,设计年产钢筋30万吨,配套建设轧机线一套、加热炉一套、脱硫塔一套、布袋除尘设施7套;福建省晋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配套建设了7台×40吨电炉。福华轧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3年7月通过省环保厅批复,安装有在线监控设备。该公司生产用水系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塔产生水蒸汽形成“白烟”;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经旋风除尘器除尘、电捕焦油器除焦捕尘处理后,送往加热炉燃烧;加热炉燃烧产生的烟气经湿式双碱法脱硫塔处理后由30m高烟囱排放,现场检查时设备正常未发现偷漏排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