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将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
20.09.2015 13:36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薇) 记者18日从市环境监察支队获悉,《宁德市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出台。我市将通过实施“划分网格、属地管理、责任到人、明确任务”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推进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着力建设生态文明,打造“六新大宁德”。
全市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将于2016年1月起正式运行。据悉,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后可将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监管力量下沉至各单元,将日常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
我市将按照市、县(市、区)具体组织划分并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的原则,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一级网格范围为宁德市行政区域。全市以县(市、区)行政区域为单元,设立10个二级网格,分别为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柘荣县、古田县、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级网格原则上按二级网格内行政区划,以所辖的各乡(镇、街道)等为单元划分为三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
为落实网格监管工作责任,我市将建立各级网格内环保监管“五定”机制,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应向社会公开公示。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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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5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