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实现省级生态县全覆盖

19.02.2016  19:40
  

  日前,省环保厅考核验收组对福鼎市创建省级生态县(市、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开展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历时两天细致深入开展现场考核,考核验收组一致认为福鼎市基本达到省级生态县(市、区)标准,原则同意通过考核验收。至此,我市9个县(市、区)全部通过省级生态县(市、区)考核验收,成为全省第三个完成全覆盖的设区市。

  近年来,宁德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新大宁德”建设和“生态立市”发展战略,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态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并实施《关于全面建设“六新大宁德”的实施意见》和《宁德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决定》、《宁德市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宁德市生态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生态建设重要文件,并围绕构建生态效益型经济,城镇人居环境、农村生态环境、生态安全保障、科教支持体系等方面工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全市各级各部门更是把生态创建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生态创建领导,加大创建指导力度,分解落实各项指标要求。福安、霞浦等地建立了生态创建专项补助资金,专门用于本辖区生态系列创建经费补助,建立健全创建奖励补助机制。

  目前,柘荣县、周宁县、屏南县、霞浦县已获得省级生态县命名,其中柘荣县于2015年12月通过国家环保部组织的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寿宁县通过省级生态县验收整改复核,福安市、蕉城区、古田县基本完成验收整改待复核命名。全市获得命名的省级以上生态乡镇110个(其中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33个),市级以上生态村1767个(其中省级生态村217个),分别占全市乡镇、村总量的92.4%和82.8%。(记者郑成辉)(宁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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