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医院东侨院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确定

28.08.2015  12:56

   宁德网消息(记者 林珺) 近日,宁德市物价局对市医院东侨院区院内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作出批复,该批复自8月10日起执行。

  根据批复,该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小车为3元/辆次(2小时为一次,不足2小时的按照2小时计算),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停放24小时内每车最高收费为12元;摩托车为1元/辆次(12小时为一次,超过12小时加收1元),停放24小时内每车最高收费为2元。

  同时,对接送病人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其它免收停放服务费的对象按《福建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市物价局要求市医院东侨院区应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停车场醒目位置,按规定公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收费核准机关、监督机关以及价格投诉电话“12358”等,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