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宁德市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实施方案》(宁委办发〔2014〕2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成立了宁德市家庭工作委员会。《实施方案》的出台体现着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家庭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市家庭工作即将迈入一个新起点。
宁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家庭工作,10月14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妇联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新时期家庭工作进行部署,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市、县两级家庭工作委员会,并由市妇联牵头,起草制定《宁德市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征得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市委办、市政府办正式以“两办”名义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做好新时期家庭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强调,认为做好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是党政所望、社会所需、群众所盼,是关乎全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对于传承家庭美德,积极培育向上的家庭价值取向和践行社会主核心价值观,对于集聚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实施方案》对实施家庭美德、家庭教育、家庭关爱、家庭服务的“四大工程十项任务”进行明确,并对各相关任务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角度,把家庭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强化组织保障,培育工作品牌,切实承担起推进家庭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不断提高家庭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宁德家庭工作委员会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徐姗娜担任主任,市政府副市长缪绍炜、市妇联主席陈美莺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农办、市委文明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妇联等28家单位组成。
宁德市新时期家庭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参与、合力推动下,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