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领导干部任职前将考察掌握法律知识情况 。今后,领导干部无论是在任职前的考察,还是在任职后的年度考核,都与“法治”分不开。在工作要点中的“统筹推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这一大点中,明确提出要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对拟任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应按规定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情况。对在职的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要对其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发展的水平进行评价,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是年底前未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将被通报。 为推动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工作落到实处,该市政府将组织开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在2014年底前对尚未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在“创新机制,改进行政决策和社会管理方式”这一要点中,除了推动行政决策的制定,很重要的一块便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该市明确要求,严禁新设行政许可,禁止将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事项变相为行政许可。对分散在各部门的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非行政许可事项,各级各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尽快将其统一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与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一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网络查阅平台方便查阅监督。 市民对政策法规不了解,今后可以上网查询。在“规范程序,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点中,该市要求各级各部门应当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建立规范性文件网络查阅平台,方便公众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与此同时,该市还将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纳入绩效评估,在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辩中严格执行“三不准”:不准不答辩或不提供证据,不准不出庭,不准只委托律师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亲自出庭应诉,做到“三个必须”:每年第一个行政诉讼案件必须出庭、法院建议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的必须出庭、社会影响重大或涉案标的金额巨大的案件必须出庭。 此外,在“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环境”这一要点中,该市还提出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推动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 (宁德市普法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