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法院法官耐心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

21.01.2015  13:51
  “高法官,真是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你救了我的命呀!”看到高法官交到他手上的赔偿款,杨某感动得紧紧握住高法官的手如是说到。

  2014年1月,杨某因一起交通事故受伤,经过治疗保住了性命,但其伤情经鉴定为四级伤残并需护理依赖,巨额的医疗费用和糟糕的身体状况造成杨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而侵权人和保险公司又因对伤残等级和非医保用药有不同意见而迟迟达不成一致的赔偿方案,杨某无奈将侵权人与保险公司起诉至宁化法院。

  该院于2014年8月受理该案后,鉴于杨某的家庭困难状况,主动给予缓交诉讼费用,并联系宁化县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杨某提供法律服务。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及时组织各方当事人委托鉴定机构重新进行鉴定。

  2014年10月,承办人高法官收到鉴定机构的重新鉴定结论后,通知各方当事人到法院领取鉴定结论书并组织庭前调解,因保险公司不同意一次性支付20年的护理费而调解不成。

  2014年12月,宁化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在查明事实依法进行了判决,判令保险公司和侵权人共赔偿杨某53万余元。判决后,保险公司仍坚持不同意一次性支付护理费而向宁化法院邮寄了上诉状。

  收到上诉状后,高法官当日就将保险公司的意见反馈给杨某家人及侵权人,考虑到诉讼成本,杨某和侵权人均同意在判决外减免保险公司一定的保险责任。了解上述情况后,为避免当事人诉累,高法官随即与被告保险公司释法说理,将判决的法律依据、事实理由一一向保险公司进行说明,并将法院到访杨某及杨某的身体和杨某家庭实际状况转告保险公司,希望保险公司能息诉并尽快理赔。

  次日,经保险公司与侵权人、杨某自行协商,各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目前,该笔赔偿款已经全部履行到位,交到了杨某的手中,解了杨某家的燃眉之急。

  据悉,该院近年来不断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对以判决结案的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和判后答疑。该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连续五年保持在95.67%以上,一审主动履行率连续五年保持在86.55%以上,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