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法院:持假借条打官司 “赔了夫人又折兵”

06.02.2015  17:42
  一张真假难辨的借条,一场精心策划的“讨债”骗局,终逃不过法官的慧眼,刘某“追债”不成,还需要承担456元诉讼费和5000元鉴定费,真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各执一词生谜团

   2014年7月,刘某带着一张借条到宁化法院立案,欲起诉何某。刘某诉称,2012年12月4日何某在外地以包油漆工程急需周转资金为由,向原告借款19000元。当时口头商定没有还钱按月息2分计算。事后,经多次催讨何某未按约定归还借款。为此,刘某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19000元及的利息7220元。

  何某应诉后一口咬定未向刘某借款,刘某提供的《借条》系原告伪造的,并提供了证据证明刘某所说的借款时间内何某在宁化工作,不可能去外地向刘某借钱。 

   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借条真假难辨,案件产生一个巨大的谜团一时陷入僵局。 

                  不远百里寻真相

  面对复杂的案情和真假难辨的借条,承办法官决定为借条“验明正身”。承办法官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公开从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抽签选中一家位于福州的司法鉴定所。承办法官带着借条远赴百里之外寻求真相。

  不久,司法鉴定所送来鉴定意见书。鉴定结果显示为《借条》上的签名笔迹、指印均不是何某书写、按捺。至此,案件真相浮出水面。刘某伪造证据、企图骗财的行为昭然若揭,宁化法院依法驳回了魏某的诉讼请求,判令案件受理费456元,鉴定费5000元,由原告刘某负担。

  法院提示:持假借条起诉,非但不能证明自己主张,还要承担相关鉴定费用,甚至可能触犯相关法律,导致违法犯罪。同时,宁化近来民间借贷频繁,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借贷双方都要多留个心眼,妥善保管借条。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