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深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制度
30.03.2015 12:40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宁化县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深化党政同责制度,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良好格局。
一是出台科级干部履职报送新规。县出台《宁化县2015年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对科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实行动态报送制度。报送范围包括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其他副职和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局长及其他副职。凡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的,由县安办及时向纪检、组织部门报送,由纪检、组织部门调查处理,作为追责和领导干部任免、交流、晋级的重要依据。
二是增设县委部门筑牢安全防线。调整充实了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从25个增加到30个,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总工会5个重要部门纳入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增强了党委管安全的力度。
三是强化党政领导安全责任共担。由县委书记主持召开每年至少2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要求所有领导干部必须对自己负责的工作承担安全责任,做到人人参与抓安全、个个肩上有责任。(宁化县安监局)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0.03.2015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