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法院创绿色基金建美丽家园

14.03.2017  15:33
  近年来,宁化县法院创新恢复性司法,在全省率先与县林业局联合设立绿色司法扶持基金和生态扶持协会,实行生态补偿新模式。

  该院制定《绿色司法扶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林业公益诉讼取得的赔偿金、被告人或行政处罚被执行人缴纳的复绿保证金、复绿补种基地经济效益、社会捐赠及政府项目扶持等8个项目纳入该项基金管理,集中用于生态公益林受灾后的恢复性支出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植被恢复,已筹集各方资金179.2万元。

  此外,该院还探索建立“基金建基地、基地养基金”的生态补偿良性循环模式。由法院、生态扶持协会、林业局、采育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签订协议,在采育场、荒山、毁林区域等建立生态复绿管护基地2643亩,对涉林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发出“补种令”后,在基地履行补种苗木的义务。经济林木成活并产生经济效益后,所得收益用于基地建设和基金来源。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