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出台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29.04.2016  17:52
  

  近日,宁化县安委会制定并印发了《宁化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前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约谈制度》规定,该县行政区域、行业内发生1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或辖区内1个季度内连续发生3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超过控制考核进度的;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事故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未认真对待群众关于安全生产方面举报的;未认真查处所辖行业范围内存在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以及对县安委会或县安委会督查督办事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提醒、督促、警示、诫勉谈话对象。

  《约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实施、行业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对约谈分级、约谈内容、约谈程序、约谈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约谈制度》明确,约谈由县安委会、监察、安全监管、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行业技术专家组成约谈小组,可根据情况邀请组织部门、纪检部门、人民检察院和新闻媒体参加。

    《约谈制度》强调,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因约谈事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限处理,追究被约谈人责任。(宁化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