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一年轻女子利用支付宝转账 诈骗5家金店

21.03.2016  15:36
  

最近,黄金上涨,买黄金又热起来。宁化一女子竟然动起歪点子,买金饰时,利用商家的大意,利用支付宝转账诈骗钱财10余万元,结果被警方抓获。

2月11日10时许,一名年轻女子走进宁化县 某首饰加工店,精挑细选后,挑选了黄金戒指、手链和项链,总价值24730元。结账时,女子支付了30元零钱后,声称所带现金不足,希望通过支付宝转账将 剩余24700元付清。店主吴某同意后,女子索要了吴某的建设银行卡号,并当面用手机支付宝完成付款。几分钟后,吴某并没有收到银行的到账短信提醒。为了 证明钱已支付,女子又当着吴某的面,通过支付宝客服“95188”查询了账户收支明细,显示“2月11日10时39分支出24700元【收款人:吴**】 尚未划入收款人账户,将于2月11日23时59分之前划入收款人账户,请注意查收,唯一热线95188”,并将该信息发送到店主手机上。看到明细后,吴某 放松警惕,见女子坐在店中等待银行短信,就未将女子手中的黄金收回,开始招呼别的客人。11时许,该女子声称要上厕所,便不知所踪,吴某见其迟迟没有回 来,才发觉被骗并报了警。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排查发现该女子体貌特征和作案手法与近期连续发生的4起支付宝转账诈骗案相同,基本认定是同一人所为。

经侦查,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琴,并于2月 21日晚,在南大街将其抓获。到案后,张某琴对自己利用支付宝收支明细生成器伪造付款凭证、收支明细等方式,连续诈骗5家金店,涉案价值超过10万元的犯 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悉,犯罪嫌疑人张某琴今年30岁,离异,系宁化石壁镇人,无业无固定收入,目前,张某琴已被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在享受支付宝支付快捷 方便的同时,也要防范支付宝诈骗犯罪。首先不要使用对方的设备或打开对方提供的链接,谨防假冒软件或网址,要按正规的支付流程;其次不要轻信对方提供的转 账信息,要以自己账户的收支明细为准;最后财物和货款的交付要一致,尤其是店家要确认收款以后再支付财物。

(三明日报)

【编辑:李南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