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企业孵化用房补助标准提高最高补助100万

14.07.2014  02:00

记者10日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提高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用房补助标准。

具体补助标准:新建孵化器用房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比原补助标准每平方米提高70元,最高补助100万元;改建、扩建的孵化器用房按5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比原补助标准每平方米提高35元,最高补助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