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孩子抚养费 男子被纳入“黑名单”

28.12.2015  13:34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苏锦玲) 与前妻离婚后,福安的张先生拒不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哪知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贷款、乘车受限。在“紧箍咒”下,张先生最终补交了抚养费。

  福安的张先生和张女士原是一对夫妻,生有两个孩子。2013年10月10日,因夫妻感情破裂,他们协议离婚,经法院调解,两个孩子都由女方抚养,张先生每月支付张女士抚养费2000元。

  但离婚两年来,张先生并没有按照生效调解书履行抚养费义务。张女士作为一名单身母亲,要承担一个10岁儿子和一个7岁女儿的学习和生活,日常开支大,生活陷入窘境。无奈之下,张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之后,福安法院将被执行人张先生纳入“失信黑名单”。

  前不久,张先生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却被银行告知其已进入“黑名单”无法申请。张先生打电话到福安法院了解情况,才知道原来因为自己未向孩子支付抚养费已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无法贷款也无法乘坐飞机出差。

  张先生懊悔不已,随后补交了抚养费,并表示以后一定会按时给付孩子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