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提高 按在校生10%比例控制

20.11.2015  06:07

  福州新闻网11月1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资助范围扩大,资助比例相对灵活可控。

  据了解,此次新修订的普高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有三大亮点:提高资助标准,按原有两档分别提高相应标准,第一档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500元提高至3000元,第二档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200元提高到1700元。扩大资助范围,第一档资助对象由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扩大为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烈士、优抚家庭学生,第二档资助对象保持不变。

  实行动态比例,全省受助总人数原则上按在校生的10%比例控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困难学生人数,即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并适度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推进“精准资助”。